一、交通标志杆安装高度
根据道路的设计要求,悬挂在道路上方的物体下缘必须离地面5.5m以上,也就是所谓的净空高度5.5m,因此在设计交通标志杆的高度时要注意净空高度的概念。例如,对于宽度为2m的标志,相应的螺柱的高度应为7.5m。通常,默认情况下,螺柱的顶部与标志的上边缘齐平。所以我们在设计参数或者拿到图纸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标志的净空高度。
第二,横臂的长度
交通标志横担的长度一般与标志牌的长度有关。一般来说,标志板应该直接挂在道路上方。设计悬臂长度时,应充分考虑交通标志牌立杆的安装位置。标志牌前方可见范围内是否有花草树木等悬挂物遮挡驾驶员视线,是否在绿化带内。根据现场情况,确定交通标志杆横担的长度。比如一个长4m的标志牌,垂直杆距绿化带沿线道路2m,一般悬臂长度应为6-8m。
门式交通标志杆-交通龙门架
龙门架交通标志杆是安装在龙门架上的标志,标志下缘距地面的高度应大于道路规定的净空高度。
门架式交通标志杆适用于以下情况:
1.多车道道路(通往三车道以上)需分别标明每条车道的方向;
2.车流量大、外车道的大型车辆遮挡内车道小型车辆视线;
3.交通停留在高速发生交织、分流、河流的路段,如:距离较近、标志设置密集的互通立交、泰尔公路与泰尔公路相交的互通立交主线区域等。;
4.受空间限制,难以安装立柱和悬臂;
5.出口匝道在驾驶响应的左侧;
6.有景观要求。
附交通标志杆:
上跨桥梁及附近构筑物上附着标志,根据附着布置的位置可分为道路附着式和路试附着式两种。
所附标志的安装高度应符合GB3.12.1和GB3.12.3的要求,如果标志支撑结构位于路侧的畅通区域,应确保部队离开道路的车辆存在危险,否则,宜采用阶梯效率结构或设置相应的保护和警示设施。
1.道路交通标志的设置(调整)应在新(改、扩)建道路建成通车前完成,路网中与新(改、扩)建道路相关的道路上的相关标志也应同步调整完善设置。
2.当道路交通状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相关标志的设置。
尽量使用路标和城市道路名称标志,让道路使用者知道自己的路线和位置。
3.标志应经常清洗和维护,以保持足够的反射性能并确保可见性。在使用中,标志还应避免被数字阻挡和受到街道照明的影响。
4.标志在其使用寿命期间的形状和颜色应符合本部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