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杆柱分类
交通标志杆柱式一般有单柱式交通标志杆、多柱式交通标志杆。[1]
柱式标志之内边际不该侵入路途修建限界,一般距车行道或人行道的外侧边际或土路肩不小于25cm
交通标志杆下缘距路面的高度分为,高速公路不低于5500mm,国道、省道不低于5000mm。设置在小型车份额较大的城市路途时,下缘距地上的高度可根据实际状况见效,但不宜小于120cm。
设置在有行人、非机动车的路侧时,设置高度应大于180cm。
单柱式交通标志杆
单柱式交通标志杆是标志板装置在一根立柱上,适用于中、小型尺度的警
告、禁令、指示标志和小型指路标志。
多柱式交通标志杆
多柱式交通标志杆是标志板装置在两根及两根以上立柱上,是适用于长方形的指示或指路标志。
臂式交通标志杆
悬臂式交通标志杆——F型交通标志杆、T型交通标志杆
悬臂式交通标志杆是标志板装置于悬臂上,标志下缘离地上的高度应大于该路途规则的净空高度。
悬臂式交通标志杆适用于以下状况;
1.柱式装置有困难;
2.路途较宽、交通量较大、外侧车道大型车辆阻挠内侧车道小型车辆视野;
3.视距或视野受约束;
4.景象上有要求。
门架式交通标志杆——交通龙门架
门架式交通标志杆是标志装置在门架上,标志下缘离地上的高度应大于该路途规则的净空高度。
门架式交通标志杆适用于以下状况:
1.多车路途途(通向三车道以上)需求分别指示个车道去向;
2.交通量较大、外侧车道大型车辆阻挠内侧车道小型车辆视野;
3.交通留在较高运行速度下发作交织、分流和河流的路段,如:互通式立体交叉建个距离较近标志设置较密处、告知公路与告知公路相交的互通立体交叉主线区域等;
4.受空间约束,柱式、悬臂式装置有困难;
5.出口匝道在行车反应的左边;
6.景象上有要求。
附着式交通标志杆:
标志附着装置在上跨桥和邻近构造物上,按附着版面所处方位不同分车行道上附着式、路测附着式两种。
附着式标志的装置高度应契合GB3.12.1和GB3.12.3规则。假如标志支撑结构位于路侧净区内应保证其部队驶离路途的车辆构成损害,否则宜选用阶梯效能结构或设置相应的防护、警告设备。
运用和保护:
1.路途交通标志设置(调整)应在新(改、扩)建路途建成通车前完结,路网中与此新(改、扩)建路途相关的路途上与其相关的标志也应同步调整,完善设置。
2.当路途交通条件发作变化时,应及时调整相关标志的设置
应尽量运用公路标号、城市路途称号标志,以使路途运用者了解其所在道路和方位。
3.标志应经常清洁、保护,保持满足的你反射性能,保证视认性。标志运用中还应避免其被数目遮挡、被路灯照明影响视认。
4.标志的形状、颜色在其运用期内应契合本部分的规则。